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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寵物保險第三者責任未必涵蓋噪音滋擾 明知具攻擊性未牽繩或拒賠

本月9日起,首批約1,000間獲食物環境衞生署已批准的食肆可容許狗隻進入,寵物與公眾接觸的情況進一步增加,消費者有需要了解相關保險的保障情況。消委會比較市場上24個寵物保險計劃,發現計劃年繳保費差距甚大,可介乎約1千元至1萬4千元之間。當中,19個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障,主要涵蓋受保寵物令第三者受傷、死亡或財物受損,而投保人在法律上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不過,第三者責任保障未必涵蓋所有投訴、糾紛或道義上的補償要求;如果索償只涉及滋擾、噪音、驚嚇或一般爭議,而未構成法律責任,通常不屬保障範圍。

首批約1,000間獲食物環境衞生署已批准的食肆,已可容許狗隻進入。

消委會在今年6月收集7間保險公司24個寵物保險計劃的資料和收費,其中23個以貓狗為承保對象,1個專門保障龜及鳥類。年繳保費差距明顯,由約1,000元至1.4萬元不等,保費一般會按寵物品種、年齡、保障範圍及保障額而有所不同。

調查亦發現,部分計劃的保障內容趨向細分,加入較高醫療保障額、心臟衰竭及中風等指定危疾現金保障、影像診斷及輔助治療等項目,部分安排與人類醫療保險較接近。不過,這些新增項目未必屬基本保障,投保人或需要額外繳費才可獲得相關保障。

消委會指,受保障上限、分項賠償上限、自負額及共同保險比例等限制影響,即使同一品種、同一歲數,不同計劃的保費和保障水平仍可相差甚遠,選擇時不應只看保費高低,亦要確認保障是否切合實際需要。

消委會又指出,隨着近年本港寵物友善場所越來越多,在24個保險計劃中,有9個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障,涵蓋受保寵物導致第三者傷亡或財物損失,但第三者責任通常並不涵蓋所有投訴、糾紛或道義上的賠償,若索償僅涉及滋擾、噪音、驚嚇或一般爭議,且不涉法律責任,一般不屬保障範圍。

但消委會提醒,保單可能要求事故屬意外及突發情況,若受保寵物曾有攻擊紀錄,或主人明知牠具攻擊性但沒有採取合理措施,例如未有牽繩、使用口罩或遵守場地規則,保險公司可按條款拒絕賠償,或限制賠償範圍。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比較相關產品時,除了留意承保範圍和理賠條件,亦要檢視醫療保障是否與其他項目共用保障上限、自負額水平,以及是否包括法律費用等細節。

消委會提醒公眾投保寵物保險前,先看清條坐。(消委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