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購清潔車輛及維修服務收賄逾7500萬元 廉署起訴清潔公司莊臣兩前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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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公司莊臣兩名前高層涉嫌就採購清潔車輛及清潔車輛維修服務,收賄合共逾7500萬元,遭廉政公署以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起訴,案件今早(11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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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公司莊臣兩名前高層涉嫌就採購清潔車輛及清潔車輛維修服務,收賄合共逾7500萬元,遭廉政公署以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起訴,案件今早(11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兩名被告分別是54歲的封志宏以及57歲的李細亮。封志宏是莊臣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及莊臣母公司的時任行政總裁,而李細亮則是莊臣時任總經理。廉署於10月30日落案起訴二人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發時,封志宏負責監督莊臣的業務,包括分判合約、採購訂單及發放款項。李細亮則受封志宏直接監督。廉署調查指,二人涉嫌收受一間供應商逾7500萬元賄款,在莊臣以逾1.6億元購置多批清潔車輛及相關維修保養服務時優待相關供應商,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莊臣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正繼續進行相關貪污調查工作,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