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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警總內非禮女下屬表證成立 高級警司周毅剛或出庭自辯

49歲警務處高級警司周毅剛,涉嫌於前年在警察總部內三度非禮一名女下屬,包括在聚會期間觸摸對方臀部,並強行抓對方手部放於自己褲襠,之後再摸腰及臀。周毅剛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控方今日(20日)庭上讀出一名高級督察的書面供詞後表示舉證完畢,裁判官何慧嫻隨即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許紹鼎表示,需時確認被告是否出庭作供,並透露將傳召一名事實證人。何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3日)續審。

周毅剛或會出庭作供。
周毅剛或會出庭作供。
案發地點為灣仔警察總部。
案發地點為灣仔警察總部。

被告周毅剛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6月19日在灣仔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子X;並於同年11月1日,分別在警總41樓會議室及總務室內兩度猥褻侵犯X。

控方今日在庭上讀出高級督察鄺衛廉的書面供詞。鄺衛廉表示於11月1日的警總會議室聚會期間,兩名女同事曾同時向他打眼色、皺眉並搖頭,示意他望向左後方、即被告周毅剛與女事主X的方向。

鄺憶述,當時看見周、X兩人站得很近,被告頭部靠近X。雖然他聽到兩人持續對話,但聽不清楚內容,亦因角度問題看不到兩人的表情或具體動作,當時未覺異常。隨後,另一名高級督察蔡奕虹上前詢問X是否需要去洗手間,兩人隨即一同離開。鄺補充,當日被告與X均無醉意。

案件編號:ESCC 31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