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藏雷射筆噴漆 事隔6年半澳洲返港被控 21歲女准保釋 4.21再訊
一名現於澳洲賭場任職收銀員的21歲女子,被指於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即年約14至15歲時在炮台山管有兩支雷射筆及3罐噴漆。事隔逾6年半,涉案女子日前返港時被捕,被落案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兩罪。案件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期間禁止離港。
被告陳昫菁(21歲,報稱賭場職員),控罪指她於2019年9月8日(當時約14至15歲),在炮台山電氣道218號至英皇道147號之間的一段油街,管有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在同日同地保管3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被告今日身穿印有「I❤️HK」字樣的白色短袖襯衣上庭應訊。控方於庭上透露,被告曾於2019年被捕,律政司其後已索取法律意見,惟被告早前一直逗留在澳洲,直至近日返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確認證人情況,並一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提出保釋申請。
裁判官高偉雄經考慮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今年4月21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候訊。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須居住於報稱住址,以及每周須到警署報到兩次。
案件編號:ESCC 655/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