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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科名醫王國耀手術時重用一次性導管 專業失當罪成除名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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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知名心臟科醫生王國耀2010年在私家醫院為病人進行電生理檢查(Electrophysiology Study)或射頻燒灼術(Radiofrequency Ablation operation)時,懷疑違規重用一次性導管,更有導管在手術期間斷裂,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罪成,判處除名6個月,不予緩刑。

知名心臟科醫生王國耀2010年在私家醫院為病人進行電生理檢查(Electrophysiology Study)或射頻燒灼術(Radiofrequency Ablation operation)時,懷疑違規重用一次性導管,更有導管在手術期間斷裂,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罪成,判處除名6個月,不予緩刑。

心臟科名醫王國耀手術時重用一次性導管,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罪成。

控方引述王國耀曾指,已在香港重用有關導管長達17年,是為了節省成本,顯示他清楚知道案發時正使用重用的導管,必須承擔個人責任。王國耀未有到醫委會,由代表律師陳辭,指製造商的一次性標籤不應作為判斷合規的唯一標準,業界亦非絕對禁止重用導管;又引述過往判例,指本案屬單一次臨床決定,不涉及不誠實行為或故意忽視病人利益。

研訊小組主席、醫委會主席鄧惠瓊指,被告在手術前未取得病人同意,導致對方不知悉導管有折斷風險,認為他在案中的失當行為低於註冊醫務人員預期標準,加上缺乏反省,因此不予緩刑。

案情指,王國耀2010年10月在一家私家醫院為一位病人進行電生理檢查或射頻燒灼術時,使用了三支導管,其中一支斷裂,被發現屬重用。導管生產商有註明產品屬一次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