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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香港維護國安屬最低程度立法 未追求絕對安全

王振民認為,香港目前只是開展了最低程度的國家安全立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在香港舉行「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在會上作專題演講,談及國家安全立法及香港相關制度建設。

王振民表示,通過立法、執法及司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各國普遍做法,各地都會建立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並因應風險形勢變化及實際需要,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他指出,多國近年持續強化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亦不例外,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是一個必答題,亦是一個漸進過程,不會在一天內完成。

他又指出,與英、美等國相比,中國的國家安全立法起步較遲,整體數量亦較少,而且以防範性立法為主。面對近年國家安全風險和挑戰上升,尤其外部遏制和打壓加劇,有必要按照外部安全形勢變化及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以法律保護自身。他形容,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王振民認為,香港目前只是開展了最低程度的國家安全立法,既沒有泛化安全,也沒有追求絕對安全。他形容,相關制度是全世界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的國家安全安排。

他重申,維護國家安全絕對不能倒退,亦不能回到2019年以前的狀況;在部分領域,軟對抗仍然存在。國家安全要達到何種程度,須視乎風險及國際形勢變化而定,有關工作必須持續進行,不能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