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爭玩釀衝突 apm三婦打架案今日裁決 襲童外婆被判監禁20日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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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 apm 三婦打鬥案今日(11 月 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宣判。涉掌摑 5 歲女童的 68 歲外婆承認普通襲擊及公眾地方打鬥兩罪,判監 20 日及罰款 3000 元;另外兩名母親控罪獲撤回,各簽 1000 元擔保守行為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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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裁判法院今日(11月5日)就早前轟動網絡的apm商場三名婦人打鬥案作出宣判。案件源於今年8月26日,觀塘apm商場室內遊樂區,兩個家庭的幼童爭奪遊樂設施,爭執升級後,一名68歲外婆掌摑對方5歲女童,其餘兩名母親亦捲入拉扯打鬥,三人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該外婆另外面對一項普通襲擊控罪。
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庭處理,68歲被告外婆承認「在公眾地方打鬥」及「普通襲擊」兩項罪名。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年紀、事後悔意,亦解釋衝突是因孩童爭玩設施而起。法官考慮全部證據、認罪扣減、女童受傷情況,同時強調成年人向年幼小童施襲,案情嚴重,不能輕判,最終判處被告監禁20日,另須繳納罰款3000港元。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涉事女童及男童的母親,同樣原本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控方經考慮證據及案情後,今日決定撤回針對二人的控罪。兩人各以1000港元自簽擔保,守行為12個月,條件是12個月內不得干犯任何類似罪行。

案發片段當時於社交平台廣泛流傳,畫面拍到外婆出手掌摑女童,女童應聲倒地,隨後兩名母親互相推撞拉扯,在商場人流眾多的遊樂區爆發混戰,引起社會極大迴響。三名被告被捕後,獲准保釋,保釋附加條件為禁止踏足apm商場,直至今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