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港大博士生男子涉使用假公安證及假國家保密局公函 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還押候訊
報稱香港大學博士生的31歲男子,被揭發日前在機場香港⾶機⼯程有限公司外,涉嫌使用一張假冒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發出的公函,以及一張假冒由「廣東省⼈⺠檢察院」發出的公安證件。涉案男子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昨天(6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現押後至8月24日再訊,押後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被告丁宇森(31 歲),報稱港大材料化學博士生(PhD student in Materials Chemistry at HKU),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罪指,他於2026年6月2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80號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外,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假冒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發出的公函,及一張「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發出的公安證件,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男子梁詠濤接受為真文書,並因而對梁不利。
報稱教大博士生女子另涉提交假推薦信副本
另外,昨日亦有另一單牽涉報稱大學博士生的案件提訊。一名報稱香港教育大學國際與比較學教育博士學生的女被告李祖⼉,被指涉在報讀教大博士時提交虛假推薦信副本,從而得到學位,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昨天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因應辯方需要更多時間為被告提供意見,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此案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控被告李祖⼉於2024年11⽉30⽇與2025年9⽉12⽇之間,在⾹港透過欺騙⼿段,即向⾹港教育⼤學教職人員虛假陳述何偉業是其學術推薦人,及何偉業於2024年3月5日撰寫之入學推薦信的副本是真實的,不誠實地取得⾹港教育⼤學提供的教育學博⼠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案件編號:WKCC 3078/2026、FLCC 2815/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