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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上學常遇陌生大叔 學校開放日驚見對方身影 中年漢手機中有女生照片 否認遊蕩罪受審

政府統計處一名中年統計師的59歲男子,涉嫌於去年7月在銅鑼灣一間學校開放日期間,在校內跟蹤並拍攝一名16歲女學生。他否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指在兩、三年前已開始在上學途中見到被告,又見他曾在港鐵站內等她,今次更在學校內見到對方,令她非常驚慌。警方拘捕被告後在他手機中找到17張拍到女事主的照片,而他曾表示:「我跟住個女學生,係因為佢好似我以前一個朋友,我想識佢」。法庭押後至8月25日裁決。

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開審。

59歲被告林永康,報稱任職政府統計處統計師。控罪指他於2025年7月5日在銅鑼灣一間學校的公眾地方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女學生X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

X作供指,案發當日為學校開放日,公眾人士可隨便入內參觀。她當日返回課室時,班主任問同學是否留意到在走廊徘徊的陌生男人,她才驚覺那人就是她經常在上學途中見到的男子。同時,同學亦告知班主任這個男人曾向着課室拍攝。

X續指,案發前已經有兩、三年時間,在乘港鐵上學時見到同一個男人,她首次留意到他是因為他向她點頭打招呼,幾次之後她感覺不安全,已經特意提早或推遲乘車的時間,但還是會見到他的蹤影,他甚至會在轉車時見到她出現才上車。

就在案發前不久,被告才於港鐵站跟她搭訕問她是否考試,她都驚得不知所措,回應一聲後便匆忙離開。故今次居然在學校內見到他,她直言:「當時我好緊張,同埋好驚」。班主任向她了解事件後,學校便報警求助。

而辯方律師盤問時,就要求X澄清被告有否尾隨過她下車或上學,或者對她作出過任何接觸或傷害,而X表示沒有。律師續問:「即係唔知佢做咩啦」,X同意。

法庭裁定表證供成立後,被告並沒有作供亦沒有傳召證人。結案陳詞時辯方提出,被告只是跟X攀談過一次,除此之外未有跟蹤等其他行為。而當日被告在學校內的舉動,亦不構成遊蕩,若X純粹因為經常見到他就擔心個人安全,對被告而言並不公道。

惟控方強調,法庭應該將案發前一段長時間當中所發生的事情一併考慮,因為若沒有之前生的事件,X在學校內見到被告亦不會感到憂慮。

案件編號:ESCC 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