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女插隊入讀英基國際幼稚園 14家長連中間人行賄主任罪成
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涉收賄110萬元以安排12名學童獲插隊入讀幼兒班。林早前認罪兼擔任污點證人,作供指證涉案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案件經審訊後,法庭接納林珍妮的證供誠實可靠,遂裁定14名家長及中間人行賄罪成。法官直指必須判處阻嚇刑罰,監禁或無可避免,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看管。
14名被告年齡介乎33至45歲,13名家長來自11個家庭,分別為蔡慧妍、李俊朗(蔡李二人為伴侶)、林泯希、張珈銘(林張二人為夫婦),其餘九人為申請人讀幼兒的母親被告徐惠謙、江靜雯、黃詠雯、劉映均、馬賢文、李洁冰、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另被告蕭裕邦為其中一名家長的生意伙伴。他們昨被裁定全部13項控罪罪名成立,即12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以一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案發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之間,賄款介乎2萬元至20萬元。
同案56歲女被告林珍妮,案發時為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時任行政主任,她早前承認共九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個學年英基烏溪沙幼稚園的幼兒班入學申請,案發期間,相關申請由林珍妮處理。廉署調查發現,涉案的12名學童通過幼兒班入學面試後,原本在校方收生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後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賄款後,該12名學童均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稚園,當中有被告的子女插隊打尖212人。
其中6名被告曾出庭自辯,辯稱向林支付的10萬元為面試培訓費用,但法庭認為其說法與WhatsApp訊息中的資料前後矛盾,亦認為有兒童心理學博士背景的家長被告劉映均而言,花費10萬元買培訓屬令人費解兼有違邏輯,考慮林的證供及控方證據後,裁定各被告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