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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擅用警隊電腦系統及淋紅油 轉區院審准保釋至7.8再訊

一名男警涉嫌多次未經授權取用警隊及運輸署電腦系統資料,並涉及一宗住宅淋潑紅油案件,被控「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等共9項控罪。案件今(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涉嫌在1個月內8度利用職權之便,不誠實地獲取警隊電腦系統內的資料。
被告涉嫌在1個月內8度利用職權之便,不誠實地獲取警隊電腦系統內的資料。

被告梁龍軍(41歲,報稱警員),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指他於2024年4月17日至5月8日期間,分別8度在香港取用電腦,即操作香港警隊「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第四代刑事情報電腦系統」,及運輸署「第五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的電腦,目的在於使他自己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而另一項刑事損壞罪,則指他於2024年5月4日在無合法辯解下,損壞黃大仙鳳德邨某單位的大閘、大門及單位外的位置。

控方表示會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並申請押後以準備相關的轉介文件。裁判官林子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1,0000元現金擔保外出,但須遵守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及嚴禁接觸11名控方證人的保釋條件。

案件編號:ESCC 126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