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扶手電梯偷拍裙底 大四生承認非法拍攝罪判感化1年 官諭「諗清楚」勿自毀前程
香港科技大學一名四年級男學生涉嫌於去年12月,在校園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一名女子裙底,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涉案男生早前承認控罪,今(8日)早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年。裁判官劉淑嫻告誡被告,他當時仍在求學,稍有差池便可自毀前程,提醒被告須遵從感化官指示,否則可能會重新判刑,「可以坐監㗎,話畀你聽」。
22歲被告劉天皿,報稱科技大學數學系四年級學生,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指劉於2025年12月13日,在香港科技大學鄭裕彤樓扶手電梯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從女子X的衣服下方操作手提電話,觀察或拍攝X的私密部位,被告不理會自己的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劉官今在庭上強調被告的身份特殊性,指他當時仍在就讀大學,直言:「如果你有任何嘅差池,自己毀咗自己嘅前途,你有冇諗清楚」。劉官指出,感化令的目的是協助被告改過自新、重新投入社會,因此判處被告感化1年,依據《罪犯感化條例》(第298章),被告在感化期間須服從感化官的全面指導。
劉官進一步提醒被告,在感化期內,無論是學習還是居住方面,都必須嚴格遵照感化官的安排;若感化官認為其需要接受輔導、心理或精神治療,以及參與群體復康活動等,被告亦須無條件遵從。劉官特別警告:「可以坐監㗎,話畀你聽」,明確表示若被告違反感化令任何規定,將被重新帶上法庭審理,屆時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KTCC 14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