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遭暴徒持刀襲擊 花兩年康復失前線工作機會 求賠償額反映落差及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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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在2020年7月1日暴動現場執勤期間遭人圍毆「搶犯」,更被人以軍刀插傷手臂,行兇的年輕工程師於2022年認罪被判囚5年。受害男警入稟向行兇者索償,區域法院今日(26日)開庭評定賠償金額,法官在聽取陳詞之後表示會在3個月內頒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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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在2020年7月1日暴動現場執勤期間遭人圍毆「搶犯」,更被人以軍刀插傷手臂,行兇的年輕工程師於2022年認罪被判囚5年。受害男警入稟向行兇者索償,區域法院今日(26日)開庭評定賠償金額,法官在聽取陳詞之後表示會在3個月內頒布判決。

原告雷俊傑供稱,於2020年7月1日下午在維園附近執行拘捕行動,惟期間遭人圍毆,左上臂更遭被告黃鈞華用軍刀刺傷。他被送院接受手術後一直不能恢復前線工作,被調往公共關係部。即使到2022年已告痊癒,惟至今仍因安全問題須擔心後勤工作。
他表示熱愛前線工作,本來會被派住衝鋒隊,惟因受傷被調後勤,在工作期望上存在落差;加上他當日在眾目睽睽下被圍毆,事件亦受傳媒廣泛報道,令他陪感屈辱,亦令他一度出現「殉職」的恐懼,如今行近案發現場仍會勾起當日經歷,他認為這些影響應該在「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賠償」一項中得到反映。

而案中被告黃鈞華(現年30歲)承認暴動及傷人罪,在2022年10月被判監5年。他今日並無出庭,亦沒有委派法律代表,甚至未有存檔抗辯文件。法庭早前已裁定他須要承擔賠償責任,故今次聆訊僅為評定賠償金額。
案件編號:DCPI 1378/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