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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前女友指控借500萬拒還並性侵 自辯指女方主動脫衣 53歲商人脫強姦罪當庭釋放

53歲商人遭前女友指控借款500萬元拒還,更乘她上門追債之際對她性侵。商人被控強姦罪,於高等法院經過9日審訊,周四(20日)獲陪審團一致裁定他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被告在自辯時曾指,案發時跟女事主仍是情侶關係,她當日到酒店是以為他正跟妻子私會,知道誤會之後主動脫衣跟他性交。

案發於紅磡九龍海逸君綽酒店一房間內。(網上圖片)
案發於紅磡九龍海逸君綽酒店一房間內。(網上圖片)

被告林德成,否認於2023年9月26日,在九龍海逸君綽酒店某室内,強姦女子X。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X認識25年,兩人於2000年首度交往後分手。被告隨後與現任妻子結婚並育有子女,直至2020年與X重逢並發展婚外情。X指控被告分手後仍免費居住在其名下物業,並拒絕償還500萬元借款。

事發於2023年9月26日晚,X供稱前往九龍海逸君綽酒店房間要求被告還債,期間兩人發生爭執,她感到頭暈不適並在廁所嘔吐。被告隨後將她推倒在床,無視她哭訴「我透唔到氣」、「你唔好再搞我」,在沒戴避孕套的情況下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約20分鐘。X形容過程感到痛楚,並稱被告曾恐嚇會找黑社會騷擾其子。

辯方在盤問時指出,X案發當晚是因為懷疑被告與妻子在酒店私會,才怒火中燒衝上房間,並非單純追債。辯方更披露X曾傳送語音訊息辱罵被告妻女,內容包括「你媽媽有冇搶人老公,你自己計下」及指稱自己的兒子是被告骨肉等。X解釋是因為被告先騷擾其子,她才以激烈言辭反擊。

被告自辯時反駁,X第二次與其交往時控制慾極強,令他「失去自我」。他承認拖欠X約170萬元,而非500萬元。關於案發經過,被告稱X當日氣沖沖到場是為了「捉姦」,懷疑其妻子在房內。在解釋該房間是因生意夥伴臨時不住才由他入住後,X發現誤會了他,隨即平息怒火,並主動脫衣與他發生自願性行為。

5男2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3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 HCCC 4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