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公路警員開5槍案 被控蓄意傷人被告不治 待死亡證押後9月再訊
無業男涉上月21日凌晨持刀及金屬桿在在葵涌青山公路徘徊,並企圖襲擊接報到場的警員,最終被警方開5槍制服,惟留醫10日後傷重不治。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蓄意傷人罪的案件,今日(4月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以待發出死亡證後再處理。
被告鍾德炫(43歲,無業),原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26年3月21日,在葵涌青山公路—葵涌段往荃灣方向近燈柱位置,管有一把刀及一支金屬桿,意圖作非法用途;並在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劉姓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
被告家屬今日有聘請律師代表上庭。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已於3月30日晚上8時47分在醫院被確認離世。由於被告身故,控方需時等待發出死亡證。控方進一步表示,若後續需召開死因研訊或其他特別法庭程序,案件可能需要進一步押後。裁判官最後批准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訊。
案發於2026年3月21日凌晨,被告疑持武器在青山公路徘徊,警方在嘗試制服期間曾向其開5槍,被告隨即被送院搶救。當日早上,警方一度封鎖青山公路葵涌段往荃灣方向路段,派出大批警員搜索彈頭。被告在留醫期間情況一直嚴重,最終在案發後第10天不治。
案件編號:STCC 1115/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