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到同學家晚飯時於浴室安裝鏡頭 承認窺淫罪還押候判 求情稱只屬「惡作劇」
17歲男學生到同學家吃飯期間,趁機在同學家浴室安裝隱蔽鏡頭,兩日後被同學家人發現報警。涉案男學生被控一項「窺淫罪」,昨天(5月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求情時稱安裝鏡頭只屬「惡作劇」,拍攝角度並非直接對向私密部位。裁判官表明不接納被告無意圖傷害他人的說法,將本案押後至6月1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梁逸晞(案發時17歲)被控一項窺淫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5月16日,在將軍澳海悅豪園某單位的浴室内,為了使自己或任何其他人能夠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1)條所訂罪行,而安裝或操作一個鏡頭。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天獲邀至同學家中食晚飯。兩天後,事主母親發現浴室內有一個鏡頭,從中發現鏡頭拍攝到被告安裝鏡頭,以及事主和母親進入浴室的片段。該鏡頭至同日晚上因電量不足以關機,並沒有拍攝到任何私密部位。事件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涉案行為,聲稱「只係玩啫」。
辯方:被告現時就讀大學護士課程
辯方昨天求情時指,被告現時就讀大學護士課程一年級,案發時並非出於性衝動犯案,事件只屬惡作劇,亦沒拍到私密部位。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拒絕接納這說法,指被告沒拍到私密部位只屬幸運,因鏡頭並非對向牆壁,必然會很大機會拍攝到事主洗澡或更衣。
辯方期望法庭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以作量刑,但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決定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被告與還押候判。
案件編號:KTCC 211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