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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評估Danny屬高風險個案建議續由收容所照顧 次女Lily撫養權擬永久轉予瑞典夫婦

社會福利署早前召開「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MDCC),會議確認Danny個案屬「高風險、已成立的疏忽照顧」,列出了5項潛在風險,建議法庭繼續將Danny安置於收容所以作保護,案件明天(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再訊。至於次女Lily,據報其撫養權擬永久轉移予一對瑞典夫婦。

社署評估Danny屬高風險個案,建議法庭繼續將其安置於收容所以作保護。(資料圖片)

專業個案會議確認個案涉及5項潛在風險,當中包括長女Constance出生不足一個月死亡,次女Lily因疏忽照顧已被瑞典政府接管;Danny年紀尚幼,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父母安排在家分娩,未有讓嬰兒接受健康檢查、疫苗接種,亦未辦理出生登記;家庭欠缺外在支援,沒有固定居所;以及父母在事件初期未有與相關政府部門合作。據報,曾先生及關小姐表示明白公眾及政府對其照顧能力的擔憂,但認為政府介入的程度必須「合符比例」,並應首要考慮Danny的意願及最佳權益,他們認為現行法例及福利制度已能提供「入侵性較低」的選項。為爭取接Danny回家,二人承諾會向社署提供地址及聯絡方法,確保社署可隨時監察其狀況,並保證社工能定期探訪。

至於次女Lily,據報瑞典北雪坪區域法院(Norrköpings tingsrätt)建議以書面形式處理,將Lily撫養權轉移予一對瑞典夫婦的案件,並不設法庭聆訊。當地社福部門對此表示同意,並已向法院申請緊急及永久轉移撫養權。法庭文件引述社福部門的評估指,Lily已在瑞典寄養家庭生活兩年並已融入當地生活;加上其父母長居海外,家庭團聚機會有限,因此認為將撫養權轉移至瑞典夫婦名下,符合Lily的「最佳利益」。

曾先生及關小姐表示,已接獲瑞典移民局通知,確認當局已就Lily遣返事宜與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取得聯絡並展開對話,惟目前仍未有遣返Lily回港的具體計劃。他們批評該遣返令生效至今已21個月仍未執行,長期拖延不但影響Lily的權利,亦令她無法與親人接觸,造成家庭關係進一步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