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進步法實施 築牢民族根與家國魂 文:吳建東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當中列中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者,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有外媒就瞎指甚麼只要是在境外批評中國的少數民族或宗教政策,也可能遭中國視為違法。那作為香港居民,有的會有可能誤解新法,有的會有可能對新法無感。

支持香港展開民族歷史、文化教育
其實這部在2026年3月12日由全國人大高票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此法雖未直接在香港實施,但其第二十一條明確「國家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開展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化和國情教育」,這標誌着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身份建構,正從被動適應邁向主動融入的新階段。

過去數年,香港經歷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如果說《香港國安法》是止暴制亂的「安全閥」,那麼這部新法更像是固本培元的「黏合劑」。它不側重於懲治危害行為,而側重於凝聚價值共識。長期以來,香港背靠祖國、多元薈萃,既是中西文化交融之地,更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重要一員。過往部分香港青年因歷史和環境局限,對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化認知薄弱,民族歸屬感與國家認同感有待深化。新法專門明確支持香港開展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化和國情教育,從國家立法層面補齊香港國民教育短板,為香港校園教育、社會科普指明了清晰方向。
青年重塑認知、扎根家國的契機
對香港青年而言,此法是重塑認知、扎根家國的關鍵契機。新法落地後,香港可依托法治框架,常態化開展民族文化、家國歷史普及活動,引導青年跳出地域視角,讀懂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發展脈絡,明白香港的繁榮始終根植於祖國沃土。這能有效破除片面認知,培育香港青年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歷史觀,從根源上凝聚人心、匯聚力量,夯實香港長治久安的青年根基。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雖強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但對於習慣使用繁體字和粵語的香港,這並非是要強制同化,而是「一國兩制」的包容性在此的體現——基本法未限定「中文」的書寫形式,為繁簡字並存提供了法律留白。隨着「高才通」等人才計劃吸引大量內地人士赴港,繁簡字在日常生活中的交集日益頻繁,因此,香港需要正視並適應這種文化習慣的自然融合。
推動深度融入中華民族大家庭
在社會層面,新法推動香港多元社群深度融入中華民族大家庭。香港社會兼容並蓄,匯聚各族同胞與各界人士,而民族團結的核心是包容共生、守望相助。該法以法律形式確立「中華民族一家親」的價值導向,助力香港社會摒棄隔閡、增進認同,推動不同背景的香港市民凝聚共同的民族身份、家國身份,鞏固香港團結和諧的社會氛圍,讓愛國愛港成為社會主流共識。
與此同時,新法為香港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注入了新動能。大灣區是多民族、多地域發展的核心區域,民族團結是區域協同發展的重要基石。在新法指引下,香港可深化與內地的文化交流、民生互通、青年聯動,打破地域壁壘,促進各族各界交往交流交融。這不僅能豐富香港的發展內涵,更能讓香港精準對接國家民族復興大局,找準自身定位、把握時代機遇。
尊重香港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
需要明確的是,此法尊重香港獨特的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不干預香港固有多元特色,而是以法治築牢民族共同體的精神紐帶。「一國兩制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得到充分保障,新法的實施是固本培元、凝心聚力,旨在讓香港與祖國血脈更相連、情感更相通、發展更相融。
法治為基,同心致遠。《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實施,是香港深化家國認同、凝聚民族力量的重要里程碑。未來,香港必將在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宏大格局中,堅守民族初心、深耕家國情懷,以更深厚的民族自信、更團結的社會風貌,融入國家發展大勢,續寫繁榮穩定的新篇章。
文:吳建東
香港城市智庫評論員、香港就是敢言副主席、香港江西萍鄉同鄉會副會長、和衷共濟愛港聯盟副主席。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