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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樓反悔千元賄經紀避「撻訂」 城大副教授囚4個半月 獲准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杜渡,租房交易反悔後不欲「撻訂」兼付佣,企圖以1000元賄賂地產代理協助隱瞞已簽臨時租約。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今(2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4個月2星期。被告隨即提出上訴,法庭批准他以2萬元保釋外出等候聆訊。

被告杜渡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資料圖片)
被告杜渡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資料圖片)
被告案發時任職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
被告案發時任職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出,雖然被告擁有良好的社會背景及高學歷,但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一般市民對貪污罪行的嚴重性均有基本認知。裁判官特別提到,被告在香港居住多年,理應熟悉本地法律與商業道德,認為被告辯稱因「文化差異」而犯案的理由難以成立。

施官強調,本案並無任何特殊求情情況足以構成緩刑,必須反映貪污罪行的嚴重性,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4個月2星期。

辯方在判刑後隨即提出將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施官准許被告以2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現年48歲的被告杜渡,被指於2022年11月6日,向美聯物業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1000元賄款,要求對方協助隱瞞一份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簽署並隨後因被告違約而取消的事實。案情顯示,被告當時與一名黃姓業主簽訂臨時租賃協議後反悔,按條款須賠償約1.6萬元。被告為逃避賠償責任,試圖以千元紅包利誘地產代理銷毀紀錄或向公司隱瞞協議,最終被舉報揭發。

案件編號:STCC 37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