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女友報大歲數主動性交後才知未足13歲 之後仍屢跟對方「開房」 38歲棋藝導師認非法性交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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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棋藝導師戀跟只有12歲女童發展情侶關係,聲稱對方報大三歲並主動跟他性交,事後才坦白真實年齡,惟他知道後仍屢次跟她去酒店「開房」。女童家人知道二人戀情後還邀男方出席女童13歲生日會,及後才驚覺他們已有性關係才報警求助。
37歲棋藝導師跟只有12歲女童發展情侶關係,聲稱對方報大三歲並主動跟他性交,事後才坦白真實年齡,惟他之後仍屢次跟她去酒店「開房」。女童家人知道二人戀情還邀男方出席女童13歲生日會,及後驚覺他們已有性關係才報警求助。
女童事後承認採取主動:「係我直接係夾硬嚟…係我直接除佢條褲」,但因為她未成年,首次性交時她甚至還有一個月才滿13歲,男導師因此被控1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4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他今日(4日)於區域法院認罪,被還押至10月2日,等候其心理報告及女童的創傷報告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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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8歲被告陳冠匡承認5罪中的其中3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2月某日至2025年4月6日,分別五度在其長洲龍仔村住所及尖沙咀The Loop Hotel的房間內與女童X非法性交。
案情指,當時年僅12歲的X在2024年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並跟他成為情侶,同年12月在被告的住所內,X主動要求性交,事前聲稱自己已15歲,完事後才坦白只有12歲。
之後二人繼續關係,到1月被告還得到X的家人邀請出席X的13歲生日會。之後被告再屢次帶X到尖沙咀酒店「開房」。X的母親在去年3月知道二人已有肉體關係,被告亦向她坦承知道X未成年。
辯方律師則表示,被告未有隱瞞跟X的戀人關係,X的家人亦知道他們在拍拖,更邀他到家人為X慶祝生日。
案件編號:DCCC 154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