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76號洋房僭建包括泳池 業主公司認罪罰款11萬 官:尺寸唔算大、無關塌山泥
大潭豪宅紅山半島76號獨立屋涉嫌非法加建游泳池等僭建物,被票控5項違反築物條例罪,持有該物業的公司早前承認5項傳票控罪,今(16日)午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1萬元。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宣判時指涉事泳池「尺寸唔可以算好大」,並表示接納無證據顯示僭建與山泥傾瀉有直接關係,而被告公司已着手進行清拆。
被告為Sunset Boulevard Company Limited,被票控5項「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14(1)條及第40(1AA)條。5項傳票控罪指,被告身為白筆山道紅山半島76號洋房的擁有人,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而在76號洋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在入口樓層的平台、客廳樓層、睡房樓層的平台、及花園加建搭建物,及在花園加建1個游泳池。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所涉物業早在2006至07年已有違規情況,惟未有被察覺,但考慮被告在被揭發後坦白認罪,並找合資格人士清拆,是辯方最大的求情理由。
案件編號:ESS 20730-2073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