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住戶10月1日起可申過渡職津試驗計劃 每住戶最高獲4.5萬元
政府宣布將於今年10月1日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計劃為期3年,目的是鼓勵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持續就業,逐步轉往職津計劃。
符合資格的住戶須在2026年10月1日或之後退出綜援,並提交在職家庭津貼申請,申領月份要介乎2026年10月至2029年9月;同時須因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即涵蓋連續12個申領月份,且當中至少10個申領月份獲批職津。
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都可參與試驗計劃,毋須另行登記。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與社會福利署比對資料,識別合資格住戶並發出通知。住戶連續獲發兩期職津後,會先收到首筆現金獎勵,款項直接存入其領取職津的銀行賬戶;如之後仍持續工作並符合要求,可在第二年及第三年再獲發第二筆和第三筆獎勵。
每個合資格住戶最多可獲三筆現金獎勵,總額上限為45000元,分別為10000元、15000元及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