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撞背部並拖行智障院友 宿舍導師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單一事件
香港仔一間智障人士宿舍去年發生導師襲擊院友事件。一名男導師疑因不滿一名中度智障男院友觸碰他人褲繩,連續五次以膝頭撞擊對方背部,並將其拉倒在地拖行。涉案導師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強調,被告負責照顧弱勢院友,其襲擊行為屬於違反誠信,性質具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且屬單一事件,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涉案被告為何冠霆(48歲),案發時在涉案院舍擔任導師,職責包括指導及協助院友更生。被告在本月初已在法庭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他原另被控另一項普通襲擊罪,即指控他於2025年4月14日襲擊事主X,該項控罪已獲控方撤銷。
裁判官指被告違反誠信 犯案與體罰無異
辯方今日進一步求情時表示,感化官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強調被告認罪並表現出真實悔意,希望法庭能夠念及此點,判處較短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張官判刑時引述上一次聆訊指,本案的嚴重之處在於被告身為院舍導師,背負看管、監督和照顧院友的責任,其襲擊行為實屬違反誠信。張官直指,即使事主本身有行為問題且屢勸不改,被告採取的手段本質上與體罰無異,根本無法令院友真正明白其行為不當。不過,考慮到被告選擇坦白認罪,且本案屬於單一事件,法庭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捕後表示「一時衝動大力咗少少」
案情指,2025年4月14日下午,涉案智障人士宿舍的主管及社工在巡查時,發現患自閉症的中度智障事主X(41歲)的左手掌出現瘀痕。院方隨即翻查院舍內的閉路電視片段,揭發在前一天(4月13日)早上,事主X在院舍某房間內,曾用手觸碰另一名院友的褲頭索繩。被告見狀隨即上前捉着X的左手,並連續用右膝撞擊X的背部五次;隨後,被告再捉着X的右手,將X粗暴拉倒在地上,並向前拖行了一段距離。
院舍主管及社工了解事件後決定報警求助。被告隨後被警方拘捕,他在警誡下供稱自己當時是「一時衝動大力咗少少,我唔係有心傷佢」。事主X同日被送往醫院接受診治及觀察,並於當天出院。
案件編號:ESCC 606/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