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前主任收賄助「打尖」入學 林珍妮判囚25月 須3年內向校方歸還64萬賄款
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林珍妮在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商人至少64萬元賄款,以協助學生「打尖」逾200人取得學位。她早前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今(20日)被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處入獄25個月。陳官在判刑時強調,被告的行為破壞公平競爭及教育誠信,除了25個月的監禁刑罰外,特別下令被告須於3年內向英基交出全部所得賄款。
現年56歲的被告林珍妮,於2011年加入烏溪沙國際幼稚園負責幼兒班學位申請。案情顯示,林掌握取錄學生的權力,雖然校方有既定的優先取錄政策,但她卻向輪候名單中的學生家長「開價」,表示只要付錢即可獲安排學位。她最初索賄金額為2萬元,隨後不斷加碼,曾向不同家長索取5萬至10萬元不等。只是有家長曾打算一口氣支付30萬元,但她亦只收取了當中10萬元。
為了避人耳目,林珍妮會選擇在商場、食肆、港鐵站、甚至公共女廁等地方與家長交收現金。有家長在交付賄款時,更附上蘋果批、蛋糕等禮物。收款後,林會繞過正常程序,給在取錄順位較後的學生安排學位。據廉署調查,部分獲「破格取錄」的學生,本來在輪候名單上的排位超過200。
此宗「買學位」醜聞於2021年初因英基內部審計發現違規取錄而被揭發,林珍妮隨後被解僱並於同年4月被捕。除了林珍妮外,同案共14名家長及商人亦被廉署起訴。該14人早前已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成,分別被判入獄8至14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