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地方法院下令逮捕副總統莎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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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料網9月4日訊】新華社消息:菲司法部以及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的律師4日證實,當地法院已對莎拉•杜特爾特下達逮捕令。
【堅料網9月4日訊】新華社消息:菲司法部以及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的律師4日證實,當地法院已對莎拉•杜特爾特下達逮捕令。

另據法新社及菲律賓當地媒體報道:菲律賓大馬尼拉地區奎松市一家法院9月4日就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Sara Duterte)的嚴重威脅罪案件,向她發出逮捕令。
杜特爾特的律師保羅•勞倫斯•林(Paul Lawrence Lim)在一份聲明中說,莎拉“無意逃避法律”,並將行使她所有的法律救濟手段,“不論管轄權問題如何”。
菲內政部長雷穆拉(Jonvic Remulla)稱,副總統的律師“打算盡快保釋”。
菲司法部則說,奎松市地區審判法院第98分庭以“缺乏依據”為由,駁回莎拉要求暫緩或撤回針對她的逮捕令之動議。
菲司法部指出,法院認定有較為充分的理由,就全部三項嚴重威脅罪指控對莎拉進行審判,並下達逮捕令。
菲律賓司法部發言人波洛•馬丁內茲律師(Polo Martinez)說:“司法部尊重法院的裁決,並重申其恪守法治的承諾。”
馬丁內茲也澄清,此前並沒有針對副總統發出任何逮捕令,“只有一份逮捕令,就是今天發出的這份逮捕令。”
刑事豁免權?
當被問及司法部對副總統所謂訴訟豁免權的立場時,馬丁內茲說,這種豁免權只適用於總統。
馬丁內茲說:“司法部的立場是,總統豁免權只屬於作為行政首長的總統,這也是司法部為何對被告提起案件。”
此案源於莎拉在一次線上記者會中的言論。她當時表示,如果自己先遭暗殺,她已安排人殺死小馬科斯總統、第一夫人麗莎•馬科斯(Liza Araneta-Marcos)以及前眾議長馬丁•羅慕爾德茲(Martin Romualdez)。
此後,她表示自己的言論被斷章取義。
法院管轄權問題
莎拉陣營此前以缺乏管轄權為由,要求駁回嚴重威脅罪案件。
林律師此前說:“依我們的看法,我們的副總統是可以受到彈劾的官員。憲法中有一類官員,只能通過彈劾程序被免職。由於他們是可被彈劾的官員,因此不應對他們提出刑事控告。”
這一涉嫌暗殺威脅也是她目前在參院進行中的彈劾審判之一項關鍵內容;若被裁定有罪,她將被免職,並永久被禁止從政。
根據菲律賓法律,若該項刑事控罪被判有罪,最高可處監禁六個月。
國立菲律賓大學(UP)法律學院副院長保羅•塔馬塞(Paolo Tamase)告訴法新社,可以預料莎拉•杜特爾特的律師目前將申請保釋,可能在9月4日當天提出。
塔馬塞接受電話採訪時說:“對莎拉副總統而言,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向地區審判法院申請保釋。”他指出,莎拉很可能無需親自到庭。
他補充說,該逮捕令仍可向較高級法院提出質疑。“她有可能對逮捕令提出質疑,這意味著她可以向上訴法院,甚至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另一方面,總統府表示尊重法院命令。
菲律賓總統府發言人克萊爾•卡斯特洛(Claire Castro)說:“總統府尊重法院作出的任何裁決或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