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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蘇信恩涉非禮案再押後至9月7日 待法庭處理披露文件爭議後才能答辯

大律師蘇信恩被涉嫌在2014年至2017年間於西營盤一個單位內三度非禮兩名事主,被控3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原定今日(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但辯方要求法庭頒令控方要披露事主曾投訴警方的相關文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要求雙方提交書面陳詞後再作決定,再押後至9月7日再訊,期間蘇信恩以原有條件保釋。

蘇信恩仍未就控罪答辯。

32歲被告蘇信恩,控罪指他於2017年8月30日在西營盤水街25號至35號樂新大廈某室內兩度非禮X,並分別於2014年3月11日及10月某日,在同一地點非禮及襲擊Y。案件去年12月首次提堂,經過多次押後,原定今天進行答辯。

惟辯方律師今日向法庭指,控方仍未提供事主X到投訴警察課投訴的相關文件,要求法庭頒令控方披露。惟控方明言反對,張官遂將案件押後,讓雙方就披露令申請作書面陳詞,同時要求提供雙方就這事項所有的書信往來供法庭考慮。

案件編號:ESCC 316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