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承認多次強迫7歲男童口交吞精候判 心理報告顯示患戀童癖、重犯機會高
有性侵兒童前科的21歲男補習老師,趁上門替一名六至七歲的男童補習的八個月間,多次以口罩蒙着男童雙眼,並強迫對方口交及吞精,聲稱是「訓練」迫對方服從,最終被揭發。涉案補習老師早前承認九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原定今天於荃灣法院大樓判刑。庭上透露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有戀童癖、重犯機會高;而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亦關注被告與受害男童的年齡差距大,表示需時考慮量刑,故再押後至5月27日判刑。
被告吳天宇(現年24歲),原被控1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罪,被告承認其中九項控罪,餘下四罪獲存檔法庭。控罪指被告在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間,在九龍城某大廈單位內,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在本案之前,被告已有三項非禮兒童的同類案底。在今天聆訊中,辯方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稱他於五歲時遭幼稚園男老師性侵犯,可能令他逐漸形成操控他人中獲得成功感的行為模式。報告又指被告患有戀童癖,重犯機會甚高,但被告在報告中否認喜歡與兒童有性接觸。
男童父母加裝閉路電視揭惡行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3年8月起,上門到九龍城某單位為男童X補習。被告首次犯案時,X的父母外出工作,僅家傭在家。當時被告用自備的口罩遮蓋X的雙眼,並要求對方替他手淫。
至2024年3月,被告變本加厲,要求X跪下為其口交,並在射精後指示X吞下精液。X事後向母親投訴感嘔心及液體有異味,母親起初半信半疑,但當X隨後再向父親求助,父母遂在房間加裝閉路電視監察,最終拍下被告長達18分鐘的施暴過程,顯示被告再次要求X口交及吞精。
被告於2024年4月中旬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當男童不從時,會聲稱相關行為是一種「訓練」。
案件編號:DCCC 967/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