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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煽動網站欲嫁禍情敵 發信「燒報館」威脅傳媒報道 社會保障主任自食其果判囚1年

中年社署社會保障主任對前女友結婚心生不忿,10年來已不斷「出招」騷擾「情敵」,去年竟大費周章自製聲稱為黑暴潛逃者籌款的產品網站,將情敵電話列作收款號碼,欲誣陷對方危害國安,更寄信恐嚇傳媒要求報道該網站。他終於「如願以償」引來警方調查,但最終被拘捕起訴的是他自己。他周二(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恐嚇及發布具煽動意圖刊物4罪,被判監禁1年。總裁判官蘇惠德斥責他處心積慮誣陷他人,終招致自己丟失工作斷供賣樓的下場,實屬咎由自取自食其果。

案件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案件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43歲被告謝震斌,承認於2025年4月至7月期間,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以及3度威脅兩間香港傳媒會其摧毀財產。

案情指,被告製作了一個售賣《願榮光歸香港》相關紀念品的網站,聲稱收益將資助被通緝的海外流亡人士,當中有內容鼓吹制裁本港官員及法官。而網站列出事主X的電話號碼作收款用途。之後,被告於去年6月向《中國日報》及《星島日報》等媒體寄出恐嚇信,附上網站截圖要求刊登資訊,否則縱火燒報館。

警方起初根據收款電話拘捕X,惟調查後發現X的妻子約10年前曾跟被告短暫相戀數月,之後才跟X結婚。自2016年X反覆遭被告以不同手段騷擾,包括向廉署誣告他,甚至給他寄紙紮公仔,又在網上發佈他的照片指責他「搞人妻」。

警方及後對被告作出調查,發現他更曾發送內含X姓名及電話號碼的電郵,內容包括「不惜殺警都要將黎智英救出」、「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殺死李家超」及「推翻23條立法」等。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在社署任職多年,表現一直受市民讚揚,但因為感情問題長期壓抑情緒致患上躁鬱症,強調他犯案並非出於政治動機,僅因私人恩怨一時糊塗,令自己丟了工作,又因無力償還按揭要賣樓,現已後悔並定期服藥。

蘇官判刑時指出,涉案網站內容具高度象徵性和動員效果,對國家安全構成公然挑戰。雖然傳媒未有受威脅就範,但被告以縱火威脅傳媒,嚴重損害新聞自由。

蘇官特別強調,被告有預謀地嫁禍X,導致無辜者被捕及承受巨大心理壓力,這種誣告行為性質與妨礙司法公正類同,情節嚴重。官斥被告行為是「咎由自取、自食其果」,考慮到被告認罪及精神狀況,最終判他監禁1年。

案件編號:WKCC 54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