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欺詐上巿公司囚34個月 服刑一年後因人道理由獲准50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有「潮州怒漢」之稱的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跟兒子詹劍崙,因2013年在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集資期間,向小股東及聯交所隱瞞「賣殼」協議而被裁定欺詐罪成判監。被判監34個月的詹培忠在服刑1年後,今日(4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法官楊家雄考慮到他年事已高而且上訴聆訊日期未定,基於人道理由批准他以50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今日代表詹培忠提出保釋申請。楊官透露,現年79歲的詹培忠去年7月曾申請保釋被拒,其後修訂了上訴理由書。詹培忠最早獲釋日期為2026年10月27日,但目前上訴聆訊尚未排期,故極有可能在上訴結果出爐前他已經服刑完畢。楊官坦言這對詹培忠並不公平,加上到他現時年事已高而且行動不便,基於人道考慮,認為本案情況特殊,最終批准其保釋申請。
詹培忠獲准以50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需遵守以下條件: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必須居住於報稱地址(與妻子同住);每週需到灣仔軍器廠街警署報到兩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必須準時出席未來的法庭聆訊。
本案共涉3名被告,包括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和王蓓麗。詹氏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串謀內地商人隱瞞秘密的「賣殼」協議,從而詐騙聯交所、「亞洲資源控股」公司董事會及股東。王則被控處理犯罪得益超過4200萬元。
案件編號: CACC1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