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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明日之星」收商人百萬賄賂 「公僕變私僕」洩內部資料兼干擾所涉調查 還押候懲

一度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的總督察何兆東,兩年間收取一名商人逾114萬元現金、名牌手袋及童裝等利益,多次向對方洩漏警方內部資料,甚至意圖助對方在刑事調查中「甩身」。他今日(1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收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4罪,求情指因貪心犯案令前程盡毀「一鋪清袋」。暫委法官韋漢熙直斥他:「貪心啦,似乎就係有啲嘢冇量力而為」,下令將他還押至5月26日判刑。何兆東的38歲妻子本來亦被控教唆公職人員收賄罪,但獲控方存檔法庭不作處理。

何兆東曾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
何兆東曾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
何兆東認收賄後洩露警隊內部資料。
何兆東認收賄後洩露警隊內部資料。

現年40歲的何兆東原被控2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3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他今日承認其中4罪,餘下一項不當行為罪亦獲准存檔法庭。

何兆東自2024年9月被捕後,因一直交不出120萬元的保釋金而還押至今。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原本年輕有為,在警隊表現優秀,曾被視為「明日之星」,更有望晉升為警司。然而,因為他一時貪心而犯下本案,導致「一鋪清袋」,如今前程盡毀,又正跟妻子辦離婚,已受到極大教訓。

案發於2021至2023年間,被告當時駐守灣仔區刑事部,而涉案商人曲海鵬當時為一宗襲擊案的被捕人,同時又是一宗詐騙案的報稱受害人。期間被告不單向曲提供詐騙案的調查資料,還干擾襲擊案的調查,意圖讓曲不被起訴。後來曲的友人涉民事糾紛,被告又「提醒」對方可以刑事調查進行中為理由申請暫緩法庭命令。

案情更指被告在跟曲接觸期間,向對方「傾訴」工作辛勞,要獨力養家但月薪10萬都入不敷支,更因無力買名牌手袋而遭妻子埋怨。曲因此先後兩次給被告50萬元現金助他解決生活開支及母親醫藥費,又屢次給他的初生兒子買名牌嬰兒服並送他妻子Chanel手袋。

案件編號:DCCC 13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