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生涉持刀刺傷前女友頸 獲准以7000元保釋 辯方一度稱「浪費公帑」反對索取精神報告
都會大學一名男學生涉嫌日前於工業大廈內,以15厘米長的刀刺傷前女友頸部,被控一項傷人罪。被告今(15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以評估其答辯能力,辯方一度以「不應浪費公帑」為由反對,並透露受害人今日亦有到場旁聽。裁判官陳慧敏最終批准被告保釋,以等候精神科報告及事主的醫療報告,案件押後至6月24再訊。
18歲被告林子信,報稱為香港都會大學心理學系一年級學生。他被控於2026年4月12日,在新界荃灣橫龍街78至84號正好工業大廈25樓某室,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王佩欣。
控方在庭上提出,希望先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評估被告是否適合答辯,以及聽取醫生的治療建議,同時申請索取受害人的醫療報告。
辯方律師一度表示反對,認為現階段索取精神科報告並不合適,建議留待審訊時再處理,並稱不應在此階段「浪費公帑」領取報告。辯方又在庭上提到,受害人今日亦有前來法院旁聽。
經考慮後,雙方最終同意先索取精神科報告及受害人的傷勢報告。陳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24日再訊,以待相關報告完成。被告獲准以港幣7,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WKCC 166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