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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要求參考「紀念館」工作人員分享文章 官批:法庭不處理「第三手」資料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政權案今天(25日)第18日審訊,法庭應鄒幸彤要求,庭上播放總長度1個半小時的2018年燭光晚會片段。雖然控方一度質疑全段播放的目的,重申法庭並非要審訊當晚所提及的事情的是非曲直。最終法庭批准播放,但要求在高叫口號及唱歌的部分跳播或以「兩倍速」、甚至「三倍速」播放,解釋相關內容與案無關。而在作供期間,陳仲衡法官表示鄒幸彤曾提及的某些字眼不適合在庭上借題發揮,質疑她刻意選擇不客觀的字眼。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鄒幸彤繼續作供。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鄒幸彤繼續作供。

此外,鄒幸彤亦有針對控方指支聯會利用「紀念館」作煽動性宣傳的指控作出解釋,期間她要求法庭參考紀念館工作人員的分享文章,去判斷支聯會設立紀念館的目的。惟李運騰法官拒絕接納,指相關資料屬傳聞證供:「我哋係處理緊三手資料,因為呢啲係支聯會職員描述參觀人士得着,仲要唔係個職員自己講,而係由你引述返,你明唔明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