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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否認強姦醉酒女友人 控方開案陳詞:事主曾哭泣拒絕 被告施暴期間口稱「我飲醉咗」

一名男子被指相約女友人到尖沙咀酒吧聚會後,涉嫌趁女方酒醉,帶她回男子的住所內強姦。涉案男子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7日)於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女事主曾開口拒絕,而被告在侵犯過程中,則口稱「啊,我飲醉咗」,事主嘗試反抗但不果。

被告涉嫌趁女方酒醉,帶她回被告住所內強姦。

被告蕭浩然被控於2023年8月26日,在大嶼山東涌迎東邨某單位內強姦女子X。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與女事主X在案發前約四個月經朋友介紹結識,其後兩人主要透過 WhatsApp 及網上遊戲保持聯絡。案發前一日,被告主動相約X前往尖沙咀一間酒吧飲酒,X應邀並於案發當日凌晨約1時到現場。當時被告及數名朋友已在場,當晚X先後喝了約10杯酒,至清晨眾人離去時,被告與X登上了同一輛的士離開。X當時以為的士會先順路送她回住所,但被告上車後卻直接指示司機駛往他所居住的迎東邨。其間,X雖然曾開口要求先回自己家,但被告向司機聲稱X已經喝醉、不用理會其要求。

的士行車記錄儀顯示被告清醒

控方開案陳詞續指,根據的士的行車記錄儀錄得,X上車後曾出現嘔吐,身體亦靠在被告身上;而被告當時神智清醒,能與的士司機正常交談,並曾拿取嘔吐袋交給X。

的士約凌晨5時抵達迎東邨,被告以「半抱半拖」的方式協助X下車,其間由於X步伐不穩,兩人更一度雙雙跌倒在地。兩人隨後進入被告的寓所,而案發當日被告的家人全部身處內地。

控方續指,X進屋後躺在被告的床上,其間因她再次嘔吐。被告先是幫她挽起頭髮,隨後卻突然撫摸X的胸部、強行脫去其全身衣服並將她強姦。在過程中,X曾多次哭喊「唔好」、「放過我」並極力掙扎,但均未能阻止被告。在侵犯期間,被告更口稱:「啊,我飲醉咗。」

被告在施暴約5分鐘後停下並離開房間,X隨即透過 WhatsApp 傳送訊息向朋友求救。同日清晨,被告亦向X發出訊息,着她自行離開,並稱「我理唔到你啦」。由於X當時仍受酒精影響,她隨後在房間內繼續昏睡,直至稍後時間才再次傳訊息叫朋友前來接她。

X在見到前來營救的朋友後,隨即抱著對方崩潰大哭。X其後再致電另一名友人傾訴事件,最終於事發翌日向警方報案,被告則於同年8月30日被捕。

案件編號:HCCC 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