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線受阻仍不減速轉彎撞斃女途人 小巴司機危駕致死判囚9個月
女途人於鑽石山巴士總站外橫過路口時,遭一輛轉入總部的綠色小巴撞倒並捲入車底,最終傷重不治。68歲小巴司機經審訊後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今日(13日) 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9個月。法官姚勳智指被告雖然承諾不再駕駛,但事件對死者的家庭造成深遠影響,因此須判即時監禁。他同時下令被告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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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錦成,否認於2024年8月28日在黃大仙龍蟠街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小巴,導致陳麗虹死亡。但法庭指他事發時視線受阻,仍未有減速直接轉彎駛入總站,其駕駛態度遠遜於一名謹慎駕駛者應有的水平,因此裁定他罪成。
案情指,47歲死者當時正沿龍蟠街橫過星河明居巴士總站的出入口,被告駕駛小巴駛至,即使當時路口有其他小巴阻擋,他仍未有減速便直接轉入總站,當他見到死者時已經收掣不及,將她撞倒並捲入車底。
案件編號:DCCC 82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