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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答謝」銀行職員 內地女稱因文化差異愚昧犯案 承認行賄判監半年

內地秘書公司女東主為協助內地客戶在港開設銀行戶口,欲以6,800港元行賄中銀行職員,對方拒絕並隨即向上司匯報揭發事件。女東主早前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求情稱只是向銀行職員表達謝意,由於文化差異才「愚昧犯案」。她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半年及罰款2,000元。

案件中銀女職員拒絕受賄並向上司舉報。

39歲被告顧倩報稱為深圳一家秘書公司的董事,負責協助內地客戶在香港開設銀行帳戶。案情指她自去年5月跟中銀(香港)尖沙嘴分行負責處理開戶事宜的蘇姓女職員交換聯絡方式,隨後便透過微信向蘇提供客戶的開戶證明文件,並成功為8名客戶開立戶口。

到去年10月,被告突透過「轉數快」將6,800港元存入蘇的帳戶,並向蘇表示款項是為答謝她在開戶上提供協助。蘇明確表示不能接受,將款項退還給被告並向上司匯報。

案件編號:WKCC 180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