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起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新程序 較以往完成調查才發「妨擾事故通知」提早約57個工作天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於今天(7月16日)全面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新程序,由即日起所有接獲的所有滲水個案,均會按新程序處理。

聯辦處表示,新程序會優化調查流程,應用先進科技,並鼓勵業主自行協商及調解,以縮短處理滲水問題所需時間。若有理由相信滲水源自上層單位,聯辦處會在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內,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對方在28日內自行檢查並完成維修,較以往完成所有調查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可提早約57個工作天。
新程序下,第一階段調查會加入紅外線熱成像分析,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初步確定滲水源頭。若「建議維修通知」限期屆滿後滲水仍然持續,聯辦處會同步進行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加快處理。其後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調查結果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相關業主在指定期限內消除由滲水引致的公眾衞生妨擾。若個案不遵從,聯辦處會按證據提出檢控,並可向法庭申請發出「妨擾事故命令」,亦會向未有履行責任的上層業主收回不少於17,000元的檢驗費用。
為配合新程序,政府會提供技術及財政支援,協助有需要的上層單位業主自行安排檢查和維修。市民可透過滲水專題網頁查閱提供滲水調查及維修服務的人士和承建商名單、調解員名單、財政支援計劃資料,以及滲水調查和維修服務參考價格。
聯辦處又表示,7月16日前已接獲的個案,會繼續按舊程序跟進。市民如對個案有疑問,可致電分區聯合辦事處查詢,電話分別為3691 8479(香港區)、3156 1942(九龍區)、3426 3346(新界東)及3150 8370(新界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