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訓練員被控虐畜 要求押後諮詢法律意見 10.2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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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隻訓練員進行訓練期間被指強行拉扯狗隻構成虐畜,被控落案起訴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要求押後案件待取得檢控文件後去徵詢法律意見。法庭遂將案押後至10月2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保釋。
狗隻訓練員進行訓練期間被指強行拉扯狗隻構成虐畜,被控落案起訴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要求押後案件待取得檢控文件後去徵詢法律意見。法庭遂將案押後至10月2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保釋。

被告吳國謙(36歲),報稱犬隻訓練員。控罪指他在2026年2月28日於粉嶺馬適路8號One Innovale E座某室,殘酷地惡待一隻狗,導致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案件編號:WKCC 369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