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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陳嘉信再涉司法抄襲 南太股份案上訴庭撤銷原判下令重審

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早前被揭發司法抄襲,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爭議。近日再有一宗涉及千萬股權糾紛的案件,因陳嘉信法官的判詞內容高達九成半抄襲被告一方的書面陳詞,被上訴庭裁定原告上訴得直,並撤銷原審判決,下令改由另一名法官重審。

複製訴訟方陳詞達九成半 上訴庭指缺乏獨立裁斷

上訴庭再度批評法官陳嘉信(圖)涉司法抄襲。

這宗案件源於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與其家族成員的股權爭議。原告為顧明均、其妹妹顧明芳、以及顧明芳的子女梁永欣和梁永鋯;被告為顧明均的前妹夫朱嘉楨。

在案中,原告方入稟指控朱嘉楨曾承諾以受託人身份,代為持有價值約四千萬港元的南太母公司股份,要求被告交還相關資產。原審法官陳嘉信於2024年頒下判詞,認定原告說法欠缺證據支持,裁定顧明均一方敗訴並須支付訟費。

然而,原告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在檢視案情後,在本月15日頒下的判詞指出,陳嘉信的原審判詞存在不當的司法抄襲,包括將被告一方的開案及結案陳詞幾乎逐字逐句全盤照錄,抄襲比例竟高達百分之九十五,完全無法展現法官曾對雙方互有矛盾的證供或論點進行客觀衡量,亦未有就案中核心議題作出獨立的法律裁決,以及看不出法官曾考慮過原告方的其他證據和陳述。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的抄襲,令人對他是否具備獨立和公正的判斷力有懷疑,遂決定撤銷原判,交由其他法官接手重新審理。

抄襲接二連三 牽涉數宗巨額訴訟

事實上,這已非陳嘉信法官首次因判詞抄襲而導致案件重審。早在2023年的「黃道益活絡油」商標侵權案上訴判詞中,陳嘉信便被揭發其判詞內容有98%與原告書面陳詞重疊。上訴庭當時已公開強調,這種抄襲行為對司法公義的執行造成嚴重不利影響,最終同樣下令重審。

此外,在鷹君集團家族爭產案中,羅氏家族成員要求撤換家族信託任命人及監護人資格的申請時,曾遭陳嘉信剔除部分訴求。上訴庭其後發現陳嘉信的判詞亦有近92%屬於抄襲內容,最終將案件交由另一位法官審理。

終院首席法官曾嚴肅訓誡

面對接二連三的判詞抄襲爭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先前已就此向陳嘉信法官發出嚴肅訓誡,司法機構去年指陳嘉信當時亦表示明白並同意相關指正。

案件編號:CACV 4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