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借醉強姦女友人罪成 還押至9.2判刑
男子被指相約女友人到尖沙咀酒吧買醉,並趁對方酒醉將她帶回住所強姦。他否認一項強姦罪,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今日(17日)一致裁定他罪名成立。法庭將他還押至9月2日,等候事主的創傷報告後才聽取被告求情及判刑。

21歲被告蕭浩然報稱任職地盤工人。他被控在2023年8月26日於大嶼山東涌迎東邨迎悅樓一個單位強姦女子X。
案情指被告與X相識約4個,案發當日凌晨他邀約X到尖沙咀一間酒吧聚會,X飲了約10杯酒,因為跟被告都住東涌,故一同乘的士離開。但被告逕自將X帶到自己迎東邨的家中並強姦她。
X雖然醉酒但有表達不滿並嘗試反抗,被告邊說自己飲醉啦邊繼續動作,5分鐘後才停止離開,他並將X留在屋內並傳訊息給她說「醒咗自己走,我理你唔到」。X醒後聯絡友人到場陪同離開。
案件編號:HCCC 6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