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進入最後階段 控辯雙方14/8結案陳詞
現年77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三罪,控辯雙方今年3月舉證完畢,審訊押後5個月終於進入「最後直路」,8月14日重新開庭進行結案陳詞,暫定需時8天。
自從2023年12月18日開庭後,本案遠超原定的80天審期,審訊最終長達146天。今次三名主審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在聽取結案陳詞之後,會再押後案件商議裁決。因為案件審訊牽涉逾百日的證人供詞,再加上大量書面證供,估計法庭需要一段不短時間才能宣布判決。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罪行者,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本案的「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屬於特區政府落實《基本法》第23條,並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之前的俗稱「舊煽動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第二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