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交友程式識人被誘性交 復遭勒索共35萬元 22歲地盤工否認涉案開審
22歲地盤工人涉嫌前年暑假期間,透過交友程式結識一名12歲女童並跟她性交,隨後更以性愛片段等不同理由,先後3次勒索對方共約35.4萬港元。該名地盤工今(16日)於區域法院否認非法性交及勒索等4項罪名,女童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指,跟被告首次見面便被誘吸「加料煙」,而之後被告聲言有性交片作威脅,唯有從母親衣櫃中取錢給他,最終母親發覺失巨款揭發事件。
被告董釗華被控一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以及三項勒索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7月30日在觀塘安達邨一單位與女童X發生性行為;並於同年8月9日至9月10日期間,3次以恫嚇方式要求X交出財物。
控方播放女童X的錄影會面,X表示前年暑假經交友程式結識被告。兩人首次在安達邨謙達樓梯間見面。X憶述,當時看見被告將一顆白色物體弄碎後加入香煙內,發出陣陣「煤氣味」及惡臭,還叫她抽一口,雖然她曾因懷疑是毒品而拒絕,但在被告勸誘下還是吸了一口。
及至同年7月30日,兩人相約晚飯後再次到樓梯間吸煙,隨後被告帶X返家,並表示感到無聊提出要跟她性交。X擔心懷孕一度拒絕,但被告游說會使用安全套,她因為「唔識點樣拒絕佢」,最終跟他發生關係。
勒索事件始於8月初。X指出被告先聲稱其「大佬」要求她付煙錢,否則會入侵她的手機進行不法行為,X從母親衣櫃偷取現金交予被告後便立即封鎖對方。惟被告最終透過她的同學成功恢復聯絡,並聲稱持有與她性交的影片,要挾她再支付10萬元。
到9月被告再向X聲稱,兩人在交收懷疑危險藥物的過程已被拍下,正被警方追查,並指其「大佬」會安排人「頂罪」,指若X不支付25萬元「保平安」便會被拘捕。X因受驚再次從母親衣櫃取錢。直至母親發現家中巨款不翼而飛,追問下才揭發事件並報警。
案件編號:DCCC 42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