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逃犯條例修訂議會內衝突 林卓廷脫騷擾議員罪
立法會2019年5月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期間會議室內發生衝突,時任議員民主黨林卓廷跟其他泛民議員被控因此被起訴「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範圍內的議員」罪。林卓廷否認襲擊時任議員陳恒鑌、周浩鼎兩罪,更傳召當日主持會議的石禮謙為他作辯方證人。經審訊後裁判官鄭念慈經審訊後今日(11月6日)作出裁決,表示接納石禮謙的證供, 裁定林卓廷兩項罪名不成立。
跟林卓廷一同被起訴的,本來還有范國威、朱凱廸、郭家麒、區諾軒、梁耀忠及陳志全,其中梁耀忠、朱凱廸及陳志全早已認罪被判監7至20天;區諾軒獲准以3,000元簽保守行為2年。而范國威、郭家麒則獲撤控。
林卓廷目前因「35+」顛覆政權案及「721」暴動案服刑,他聞判後在犯人欄內高呼:「感謝法官閣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