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 上訴庭同時駁回控辯雙方全部上訴 原審裁決刑罰維持不變
2020年「35+」反對派初選,其中組織者及參選人共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過審訊其中45人罪成,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當中11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另外1名認罪被告亦就刑期提出上訴,另一方面律政司亦就1名被告獲判無罪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於今天(23日)頒布書面判詞,全數駁回被告與控方雙方提出的上訴,全部維持原判。
此案提出上訴的12名被告,包括楊雪盈、黃碧雲、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鄭達鴻、何啟明、陳志全及梁國雄,和只就刑期上訴的黃子悅。至於劉偉聰於原審中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相關上訴聆訊於去年7月進行,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一連4日處理。其中一名審理法官彭寶琴,已於去年11月退休。
上述上訴人之中,以「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的刑期最重,判囚7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在庭上不作進一步求情的何桂藍判囚7年;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均判監6年9個月;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陳志全、鄭達鴻、黃碧雲、楊雪盈均判監6年半。譚得志、彭卓棋亦曾提上訴,但最後撤銷。
就劉偉聰脫罪方面,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要求上訴庭推翻裁決,發還原審。律政司一方當時陳詞時稱,劉偉聰曾出席初選協調會議,知悉「35+」計劃的目標是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此外,劉偉聰在初選落敗後,依計劃不參選立法會選舉,由此可見他有參與串謀、有意顛覆,認為原審法官對劉偉聰沒有在Facebook發布「墨落無悔」聲明這點,給予太多比重。
案中主謀戴耀廷沒有提出上訴。45名罪成被告之中,截至今年1月,累計18人出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