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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1月1日起全市道路全日禁鳴喇叭 違規首次罰300元 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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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深圳公布,11月1日起全市所有道路實施全日24小時禁止機動車鳴喇叭,有效期5年,至2031年11月。新規由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聯同交警發布,旨在減少交通噪音、改善居住及行車環境。法定例外包括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視線受阻路段、合法超車或遇即時緊急危險;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仍可用喇叭。違規首次罰款300元;一年內第3次起每次罰500元,一般不扣分。當局鼓勵以燈光、減速溝通,推動文明駕駛。市民意見兩極,有支持減噪,亦有司機憂慮盲點風險;跨境司機提醒駛入深圳須留意新規。

深圳當局公布新交通管制措施,由11月1日開始,全市所有道路將實施全日24小時禁止機動車鳴喇叭規定,有關政策有效期長達5年,直至2031年11月生效期滿,目的是減低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市內居住與行車環境,消息一出,不少跨境司機及網民都熱議新規細則。

深圳11月1日起全市道路全日禁鳴喇叭。

今次通告由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聯同深圳交警發布,禁鳴範圍覆蓋深圳全部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任何機動車日常行駛都不可以隨意按喇叭。不過規定並非一刀切,當局列明法定例外情況,當車輛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視線受阻路段,或者進行合法超車、遇上即時緊急危險時,司機仍然可以鳴喇叭作警示。至於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遇上交通擠塞受阻時,亦可以使用規定喇叭及警報器。

《關於在全市範圍實施機動車禁鳴喇叭措施的通告》。

罰則方面,司機違規在禁鳴區域隨意響喇叭,會被罰款300元;如果一年內違規達3次或以上,由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提升至500元,有關違例一般不涉及駕駛執照扣分。當局解釋,過去不少駕駛者習慣以長鳴、頻繁按喇叭催促其他車輛或行人,除產生持續噪音影響居民,亦容易令路人及電單車司機受驚,引發潛在交通意外,期望透過新規推動文明駕駛,鼓勵司機改用燈光、減速等方式溝通。

司機違規在禁鳴區域隨意響喇叭,會被罰款300元。

新規公布之後,網上討論兩極。有市民支持禁鳴,認為長期受路邊噪音滋擾,措施有助改善居住質素;但亦有不少司機表示憂慮,擔心在繁忙路口、盲點位置,不能響喇叭提示會增加風險,希望執法方面能夠彈性處理,區分蓄意亂鳴與真正安全警示。跨境往來深港的司機亦提醒,日後往返兩地,駛入深圳範圍就要留意這項新規,避免無心之失招致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