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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卓永興:11項鼓勵生育措施力度合適 不會「慷他人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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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施政報告提出11項鼓勵生育措施。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措施涵蓋房屋、稅務、幼兒照顧、課後託管等支援,屬可控範圍內推行,並非「慷他人之慨」,較全面及合適。他強調,新生嬰兒獎勵金非令無意生育者生育的關鍵,而是鼓勵作用,並釋放政府鼓勵生育訊號。其中第二胎或之後子女獎勵金由2萬元增至3萬元,因不少婦女不只生育一名子女;去年第一胎孕婦約57%,第二胎約43%。有意見問為何不效法新加坡,他指各地情況不同,應走適合自己的路。截至上月底,2萬元獎勵金已向7萬多個申請人累計發放約15億5千萬元;8,100個家庭經「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公屋輪候時間縮減一年,1,700宗已入住。

日前公布的施政報告中提出11項措施鼓勵生育,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11項措施是從各方面去思考,強調新生嬰兒獎勵金不是關鍵因素令沒有意欲生育的市民生育,而是鼓勵作用,並且釋放出訊號,政府鼓勵生育。

卓永興指新的措施是釋放出政府鼓勵生育的訊號。


卓永興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今次提出的11項措施,除了獎勵金,亦有從房屋、稅務、育幼兒照顧、課後托管等各方面支援。若有更多家庭友善政策,當然有助鼓勵生育,但措施都要在可控範圍內推出,不能「慷他人之慨」;例如調整產假日數,將涉及全港眾多持分者,包括僱主,是較複雜的問題,因此當局傾向盡快推出更多可以做的措施。

卓永興說,其中一項措施包括第二名或之後的子女,新生嬰兒獎勵金由2萬元提高至3萬元,原因是看到不少生育的婦女,有不只一名子女,不少婦女會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他說,根據去年數字,生第一胎的孕婦佔約57%;第二胎約43%,數字與之前一年亦相若。若夫婦已誕下第一胎、克服了生育的「初始困難」,政府就應提供更多措施,鼓勵他們繼續生育。

卓永興指,政府推出11項鼓勵生育措施,是在可控範圍內去做,並非「慷他人之慨」。


他又說,留意到有意見指為何香港沒有效法新加坡的鼓勵生育措施,強調每個地方的情況不同,大家走自己認為適合的路。

截至上月底,新生嬰兒2萬元獎勵金已向7萬多個申請人累計發放約15億5千萬元;8,100個育有初生嬰兒的家庭,經「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令公屋輪候時間縮減一年,其中1,700宗已成功入住出租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