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推動鞭刑就是詐騙犯同路人 文:孫榮富
台灣民眾對民進黨政府打擊詐騙執法不彰,已經深惡痛決,希望能比照新加坡的做法,對詐騙犯施以鞭刑。而且,根據TVBS的民調,對詐騙犯實施鞭刑,有高達7成的民眾贊成。然而,民進黨政府官員卻說:採用鞭刑是走人權的回頭路。實在說,民進黨政府若不推動鞭刑,就是違背台灣多數主流民意,就是詐騙犯的同路人。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新加坡實施鞭刑就是沒人權的落後制度。然而,在新加坡政府的治理之下,不僅是東南亞唯一的已開發經濟體,更是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金融、貿易和物流中心,別說新加坡的中位數薪資是台灣的2.7倍高。說新加坡落後台灣不是睜眼說瞎話,就是「欺騙台灣民眾」。
台灣的「法務部」則表示:擬具詐防條例修正草案,以提高詐騙刑責、強化查扣與提升返還比例為核心,而不是採用鞭刑。這就是「法務部」的「自欺欺人」;還有,台灣的「司法院」也表示:鞭刑屬酷刑,且直接對身體造成傷害,具有以暴制暴的復仇性質,恐與現代刑罰強調教育與矯正的理念相違。這是站隊詐騙犯在「唬弄台灣民眾」。
此外,「行政院」於11月13日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例如:將重大詐欺案刑責大幅提高、以金額階梯化強化處罰、要求自首或自白者須在6個月內全額賠償方可獲得減刑、增訂「禁奢條款」避免犯罪者未賠償前依然享受奢靡生活……等。這些都是在懲罰詐騙犯的既有舊法制框架上,予以微調、微修的「擺設性」修法,根本不符台灣民眾對嚴懲詐騙犯的期待。
事實上,依據台灣的刑事局統計近年詐騙金額:2017年計40億元(新台幣,下同)、2018年計39億元、2019年計42億元、2020年計42億元、2021年有56億元、2022年高達69億元,台灣民眾總共被詐騙了將近300億元。這裏面有許許多多是台灣民眾的「養老金」、「就學金」、「救命錢」與「血汗錢」。
《周禮.秋官.大司寇》提到:「刑亂國用重典」,也就是亂世要用重典。民進黨政府裏充斥着「欺騙台灣民眾」的「吳思瑤們」、「自欺欺人」的「法務部」、「恐嚇台灣民眾」的「司法院」,還有只會「擺設性」修法的「行政院」,在民進黨治理下的「詐騙社會」,就是《周禮.秋官.大司寇》說的亂世。
因此,在民進黨治理下的亂世裏,為了嚴懲可惡的詐騙犯,推動鞭刑當然不是走回頭,而是身處亂世裏的最佳選擇,新加坡就是個可以眼見為憑的成功典範。反對、拒絕、懷疑而抹黑新加坡典範,不針對詐騙犯推動鞭刑,就是「詐騙犯同路人」。
文:孫榮富
台灣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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