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寵共融要互讓互諒 狗狗入食肆需時間磨合 文:堅雜誌駐深圳記者站
食環署上周四起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首階段九百四十間餐廳獲批。新措施結束了實施逾三十年的「禁狗令」,被視為推動人寵共融的重要一步。然而政策推行僅數日,爭議已迅速浮面----食環署截至周日共收到約二十宗投訴,社交平台上更湧現大量網民分享狗主的不當舉止。小狗入食肆是過去沒有的政策,新政策推行定然會有各方不同的意見,但最重要的,卻是讓新措施實施開去,從過程中完善各大大小小的磨合點,這樣才能真正體現人寵共融意義。

這二十宗投訴當中,有一部分根本是「為反對而反對」。有人從來不接受與狗同食,無論狗主如何守規矩、餐廳如何做好分隔,總之見到狗就投訴。食環署署長袁旭健亦指出,投訴主要涉及狗帶長度及狗隻所坐位置等輕微違規行為。這種情緒可以理解,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狗,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在進餐時與寵物共處一室,但政策既然已出台,社會便須在尊重不同意見的基礎上尋找共處之道,而非一味以投訴阻撓。
問題的另一面,在於部分狗主的確未夠自律。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在社交平台慨歎,部分狗主將寵物友善視為理所當然,若有人「玩爛」政策,令其他客人反感,食肆老闆左右做人難,最後出路可能是無奈暫停容許狗隻進入。有狗主「只想享受寵物快樂,卻不願負責任」,用餐廳餐具向寵物餵食、任由狗隻爬上座位甚至餐桌----這些行為若持續發酵,隨時令整項政策步垃圾收費「爛尾」的後塵。何敬康呼籲狗主「做個有質素嘅負責任狗主」,勿親手破壞這個得來不易的進步。

食環署目前的應對,雖礙於人手有限,但整體而言已算到位。署方成立了約九十人的專隊,在過去的周末巡查相關食肆約二千三百次,包括獲准食肆以及四百間未獲批的食肆。袁旭健表明,目前正處於一個月的適應期,採取「先勸喻、後執法」的原則,強調適應期不等於放寬監管,若影響環境衞生及食物安全會果斷執法。有獲批食肆退出計劃,袁旭健亦坦言退出數目不算多,整體參與情況仍然穩定----若有食肆未準備好而暫時退出,屬負責任的決定。在政策推行初階,這種循序漸進的處理方式,恰如其分。

歸根究柢,容許狗隻進入食肆是一項順應社會變化的新政策。任何新政策在推行初階都難免遇到問題,關鍵不在於有否爭議,而在於能否從爭議中汲取經驗、持續優化。狗主需要自律,遵守基本規則,不滋擾其他食客;不喜歡狗的市民亦需明白,社會正在探索人寵共融的新方向,不可能一步到位。雙方在互讓互諒的基礎上各退一步,新政策才能走得更穩、更遠。袁旭健指出,若第一階段運作理想,預計最快六個月後考慮展開第二階段申請----在此之前,社會有足夠時間磨合適應。若因初階的爭議而退縮,甚至考慮撤回政策,便是因小失大,最終損失的,是整個社會探索新可能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