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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中槍「健仔」潛逃 情侶認妨礙司法公正判囚17及13個月

區院法官陳廣池。
區院法官陳廣池。

2019年中槍示威者「健仔」曾志健等四人曾潛逃超過一年半,一對27歲情侶因涉協助他們潛逃、協助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以及安排藏匿而被捕。涉案情侶今天(11月1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分別被判囚17個月和13個月。法官陳廣池指暴動參與者遭人「洗腦」,斥幕後黑手將有理想的年輕人推上前線,成為炮灰。

2019年10月1日,大批暴力示威者於荃灣參與暴動。
2019年10月1日,大批暴力示威者於荃灣參與暴動。
曾志健在參與暴動期間中槍倒地但清醒,要求旁人送他到醫院。
曾志健在參與暴動期間中槍倒地但清醒,要求旁人送他到醫院。

兩名被告為余顯霖(26歲,的士司機)及吳淑慧(26歲,幼兒教育助理),今天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控罪指二人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姓男生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案情指,曾志健、馮清華曾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參與暴動,王愷銘、黃姓男生分別干犯「612」金鐘非法集結以及10月13日將軍澳暴動。四人被檢控後獲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但四人自2020年10月17日起便缺席聆訊,其後法庭發出拘捕令。

曾志健等四人經「升旗易得道」的YouTube頻道成員陳世德安排,2020年10月27日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試圖尋求政治庇護,當日受僱於該頻道的葉豪和本案被告27歲的士司機余顯霖負責在美國領事館附近把風。最終,曾志健等四人被美國領事館職員要求離開。

案情又透露,被告余顯霖和吳淑慧是同居情侶,在知悉曾志健等四人被通緝下,仍協助四人潛逃。四人平時以化名「鯊魚」或「呀魚」稱呼余顯霖;以「呀嫂」或「慧慧」稱呼吳淑慧。案中尚有其他同夥已逃離香港。

余顯霖和吳淑慧等人於2020年10月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安排曾志健等四人匿藏於荃灣絲麗酒店、葵涌iPLACE工業大廈、荃灣昇柏山等單位,飲食由余顯霖和吳淑慧提供。其間,「升旗易得道」多次稱會安排四人偷渡,但要求四人拍攝片段籌錢。2022年7月,曾志健等四人就偷渡往台灣付款後,在到達北潭涌時被警方拘捕。至今年2月,余顯霖和吳淑慧先後被捕。

辯方求情時指,余顯霖和吳淑慧與曾志健等四人本來並不相識,只因受社會環境影響及受人唆擺才會犯案。

中槍的曾志健傷勢稍為康復後,曾到法庭應訊,但其後潛逃。
中槍的曾志健傷勢稍為康復後,曾到法庭應訊,但其後潛逃。
曾志健潛逃超過一年半後落網,當時已變得長髮披面。
曾志健潛逃超過一年半後落網,當時已變得長髮披面。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出,本案有規模、有計劃,案中曾志健等四人潛逃後,曾於2020年10月27日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當時由任職的士司機的本案被告余顯霖把風。其後,余顯霖與另一被告吳淑慧又租用不同單位,協助曾志健等四人藏匿,並提供飲食及照顧日常生活需要,所需資金則來自YouTube 頻道「升旗易得道」。陳官相信,曾志健等四人計劃偷渡往台灣時,應已「打通天地線」有人會接應。

陳官又提及,2019年發生史無前例的連串暴動,對本港社會造成極大衝擊,當時「黃藍色譜」撕裂社會,被告余顯霖和吳淑慧不可能不知曾志健等四人犯法。陳官又認為,從案情所披露,本案涉及幕後動員或域外機構及人士,若曾志健等四人成功偷渡,勢必會對法治造成莫大衝擊和侮辱、破壞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因此須判即時監禁以儆效尤。

不過,陳官認同現時已「時移勢易」,相信被告重犯機會近乎零。但陳官亦強調,當時不少暴動參與者被人「洗腦」,批評幕後黑手將一班本來善良、有理想的年輕人推上前線,結果成為炮灰、禍及親友,承受終身遺憾。

就刑期方面,陳官指曾到美國領事館把風的余顯霖角色較重,以兩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他認罪、有家人支持以及案件因各種原因延後三年,減刑至監禁17個月。女被告吳淑慧亦因認罪,以及陳官考慮她的幼兒教育熱忱,減刑至監禁13個月。最後,陳官表示希望兩人痛定思痛,勿以非黑即白思維看待事情,免被幕後黑手利用推上戰場,盼望他們知法守禮,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有所貢獻。

案情透露,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曾要求曾志健等四人拍攝片段籌錢。
案情透露,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曾要求曾志健等四人拍攝片段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