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禁煙令生效 有效執法不能只着眼於罰款
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法例今日(17日)生效,任何人士在建築地盤內吸煙,勞工處職安主任會即時票控而不予事先警告,違例者將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建築地盤的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沒有人在建築地盤內使用明火點燃、吸用或攜帶燃着的吸煙產品,違例者經法院判定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法例源於去年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該宗慘劇造成168人罹難,社會強烈共識推動立法。立法原意清晰,惟法例生效只是第一步,後續執法與配套措施能否到位,才是真正的考驗。

從源頭杜絕風險的唯一方法
禁煙的理據相當充分。建築工人日常工作已需面對粉塵及化學物質,吸煙只會進一步損害呼吸系統。地盤內存放大量易燃物料,一個未熄滅的煙蒂足以引發災難。宏福苑的慘痛教訓說明,在地盤吸煙並非「個人小事」,而是足以奪去百多人性命的重大隱患。將地盤全面列為禁煙區,而非只限制「高危區域」,是從源頭杜絕風險的唯一方法。法例同時要求承建商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禁煙,管理層不能再以「不知情」或「管不到」作為藉口。
反對聲音也並非全然沒有道理。有前線工人認為,吸煙是短暫休息、紓解工作壓力的方式,強制禁煙可能引發情緒問題,反而增加安全風險。亦有工會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工人認為過高罰款不合理。部分議員質疑條文定義模糊,地盤範圍難以界定,擔心變成「擾民法例」。
這些憂慮不應被簡單否定。然而,在公共安全與全體工人福祉面前,「個人自由」的論述難以站得住腳。關於「禁煙引發情緒問題」的擔憂,恰恰說明問題根源在於煙癮本身,而非禁煙政策。解決方法應是透過戒煙支援與心理輔導協助工人擺脫依賴,而非以容許吸煙作為代價。勞工處已表明會與衞生署等機構合作推廣無煙文化及協助戒煙,惟具體措施與資源投放仍有待觀察。
最大的考驗在執法
法例的最大考驗不在立法,而在執法。全港建築地盤數目眾多,勞工處職安主任人手有限。處方表示會將禁煙工作結合到現行突擊巡查中,以現有人手執行。然而,單靠有限的人手進行「突擊巡查」,能否有效覆蓋全港所有地盤,令人存疑。當局計劃以無人機配合熱力探測技術輔助執法,科技手段固然有助提升效率,但無人機無法即時票控違規者,最終仍須依賴地面人員跟進。
另一個隱憂是罰則可能加劇管理層與前線工人的對立。承建商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若地盤有人吸煙並構成嚴重火警風險,東主更可被判罰款30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有議員擔心工人可能惡意報復僱主,「帶支煙入去點下玩下嘢」陷害管理層。此類極端情況雖屬少數,但反映法例可能將勞資關係推向緊張。建造業界已推出《工地禁煙實務指引》,建議設立獎賞機制鼓勵舉報,惟此舉會否進一步撕裂工地內的信任關係,值得深思。
達致目標不能單靠罰款
歸根究柢,禁煙法例的成效不能只看罰款數字及票控宗數。3000元對工人不是小數目,40萬元對承建商更是沉重負擔。但執法不嚴,罰款再高也只是紙上談兵;只靠嚴刑峻法而缺乏配套,最終只會累積怨氣而未能改變習慣。政府的巡查資源是否足夠?戒煙支援是否到位?業界能否在嚴禁與疏導之間找到平衡?這些問題比罰則本身更重要。法例已經生效,社會的共同目標是減少工地火災風險、保障工人安全。要達致這個目標,不能單靠罰款,還須建立教育、支援及執法環環相扣的完整機制。否則今日的「禁煙令」,明日隨時淪為另一條「有法難執」的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