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職員家訪遭持刀恐嚇 六旬保安員審訊後刑恐罪成 破例獲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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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歲保安員在葵涌葵盛東邨單位內持菜刀威嚇一名上門進行家訪的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揚言「信唔信我用把刀剁死你!」,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今日(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熊雪如指法庭不容許有人以武力對待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有先例判監,但考慮到被告以往都循規蹈矩,如今亦見後悔,逐給他一次機會,但告誡他切勿在魯莽行事。
66歲保安員在葵涌葵盛東邨單位內持菜刀威嚇一名上門進行家訪的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揚言「信唔信我用把刀剁死你!」,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今日(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熊雪如指法庭不容許有人以武力對待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有先例判監,但考慮到被告以往都循規蹈矩,如今亦見後悔,逐給他一次機會,但告誡他切勿再魯莽行事。

被告楊義亮(66歲)報稱保安員,被控於2026年1月27日在葵涌葵盛東邨盛國樓某層走廊,威脅男子李東陽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控案指,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李東陽當日上門家訪以查核有否濫用公屋情況,詢問被告家中狀況時,被告突然情緒激動將李推離單位,隨後更揮舞菜刀並揚言「信唔信我用把刀剁死你!」及「信唔信我用把刀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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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告是經審訊後被告定罪,原本不符合判處社服令的條件,但法庭考慮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案底因一時激動犯案,才答應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而報告顯示被告有悔意,亦證明他過往踏實工作,惟因本案留案底已被辭退,加上有家人支持。法庭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服令。
案件編號:WKCC 546/2026


